Feather

遇到的都是可爱的人。

斯人若彩虹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秋末的夜,雨将停时微凉的空气,加热过的牛奶袋子握在手心里被温差逼出一层湿润。屋内的灯光虚虚晃晃,她笑着朝我招手,我将牛奶塞进她同样冰凉的手心。

        彼时我们是陌生的朋友。我不过阴差阳错般暖了她一个胃,她却在后来的数年里暖了我许多个冬天。

        不论怎么看,她都是甜而诱人的。那年分开的时候我还在想,如果我们换一个时间相遇,会否一切都不同。答案是不会。她那样的人,我这样的人,便已经注定了结局,聚少离多天各一方。

        记忆里的她很爱笑,各式各样的笑都信手拈来,尤其是带着一丝狡黠的无辜笑,分明是使了坏,却又让人气不来,末了只能揉乱她一头蓬松的软发,美名其曰人工炸毛。

        同住的那段日子甜的要命,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活在梦里。她热衷下雨天出门,为了拖动洁癖晚期的我曾一度搬出千百种科学以及非科学的说辞。终于被她磨到没脾气,拎了伞出门陪人一路淌水。路上我问她为什么喜欢下雨天出门,她一本正经地往我这边靠,热源贴近赶走了那些凉,我听着她无比正直地说这样就可以同打一把伞,多浪漫。

        她体温偏正常人要高些,冬天抱着像极了暖炉。我不太喜欢与人有肢体接触,又偏生是个怕冷的主。每天晚上蜷缩在自个儿被窝里入睡,第二天醒来却不知何时早被她伸手捞进怀里。她醒得迟,我悄悄再凑近一些轻嗅,淡淡的香。那时忽然觉得,或许肢体接触也不是那么令人反感。

        我们都有吃宵夜的习惯,她是工作使然,我是纯胃口好,周遭的店几乎被吃了个遍,门口那些个摊子也全没放过,她嫌弃卫生不好,质问我这时怎么没了洁癖,我只能回应她三个字,食为天。除了宵夜,零食也有备,却总存不住,每次在家开荧幕看电影之前都要靠猜拳决定谁去采购零食,她时常耍赖,且每次都要黄瓜味的薯片。

       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,她优秀且成熟,有远大的理想,有满腔的热血,还有骨子里自带的骄傲。尽管她在我面前蠢萌且幼稚,脱线的跳跃思维和三分钟热度的冲动都毫不遮掩。她说从来没有人可以让她这么喜欢,并且肯定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。她说这话时是前所未有的认真,我笑问她到何时为止,她竟也认真思索起来,掰着手指算日子,随后更严肃地告诉我,她这辈子本只打算活一半,但她如今想长命百岁。

        也许人在许下一生的时候都是诚心实意,诚心实意想要过一辈子。

        再后来便是漫长的异地生活,她去追她的梦。数不清的黑暗夜晚里,我抱着手机缩在被子里飞速打字回她的消息,她依旧话很多,酷爱分享日常生活。她参与的研究很是枯燥,便又同时兼修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,比如抽象派的油画。我至今不能承认那个五颜六色的球状物是我。

        后来,她有了很多推不走的应酬,每每喝到凌晨再一路摇摇摆摆回家,回家便开始吐,我隔着一整个中国不知所措,除却最苍白无力的言语安慰,我什么也做不到。我第一次有了强烈的想立刻飞过去照顾她的念头。她像是吐累了,握着手机瘫在马桶边虚虚傻傻地笑,她说今天宴席上有好几对同性情侣,她说我们以后也能走很远很远。我猝不及防,无处可躲,顿了半晌才回应她一个嗯。

        再后来,大家都忙碌了起来。她在那边继续着她的研究,我在这头继续过我的生活。每天说不上几句话,但打开手机却总能看到她留的消息。有熟识的朋友曾跟我说,有好多人在追她,让我看紧点。我只是笑,假装大度道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。

         而不是我的,早晚也留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 最后一年的圣诞节,她发来一个链接,我点进去,被满屏的戒指亮瞎了眼。她的声音里是快要溢出来的幸福,她说你领了戒指就是我的人啦。她让我挑一个,我挑来挑去最终还是败给了选择恐惧症,大权再次回归她的手里,事情暂且被搁置。她还神秘兮兮地说她有在学女工,我逗她说难道已经准备好做贤妻了吗。她哼了一声恶狠狠道贤妻是你才对。

        手一刷发现有人在微博秀围巾,还艾特了她,好一通夸赞。说实话我是有点吃醋的,或者说,特别吃醋,可那时的我并不擅长表达,反而习惯隐忍。我什么也没说,她却颠颠跑来求夸,说那是她第一次织围巾,所以才拿朋友开刀。她说她想把最好的一次留给我。我照旧笑着夸她,笑着说嗯。心里却百转千回,我还是想要第一次。

        再后来,时间走得飞快,我们不知怎的也走得飞快。她说的戒指没有来,她的人也没有来。告别的那天我这边下了小雪,空气冷到人心里。我跟她说分手吧。她回我一串省略号,便再没消息。我那时胃病发作,整个人蜷在角落,只觉得没有比现在更难受的事了。可我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,那时的她也同样生了病,该是比我更难受的。

        你若问我为何走到这个地步,我没办法回答。曾经有一次在夜市,人很多,她牵了三次才成功牵到我的手,后来她笑着问我,如果她没尝试第三次,是不是就不会牵手了。

        我竟一度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 或许原本就不那么合适,不过是两个冲动的人在巧妙的时间点上擦出了火花。用那个最俗的比喻,平面内两条直线如果有交点,也只会是一个。

        但不后悔,不后悔相遇,也不后悔离别。至少在相爱时足够坦诚。我从没怀疑过她的真心,也从来都相信她尽了她最大的努力来付出这份感情,所以记忆里的她总是甜的,甜而诱人,尽管不再是我的。

        分手后很久都没有联系。直到又一个冬天,消息框里沉寂许久的她突然冒泡。她说我想你了。依旧是坦诚得不能再坦诚,直白得不能再直白,从来露骨嚣张,一点没变。

        我回她一句好巧,我也在想你。却是我难得的一次坦白,难得的一次放纵。

        我仿佛看见她在笑,然后发了我一个拥抱的图。真正的正式的道别。

        像是又一次阴差阳错,但我也的确再没吃过黄瓜味的薯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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